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年自主招录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办学情况。现将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近三年本科段为师范类的本二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年“”、“”高校本一以上应届毕业生或从事高中学段教学的现职教师。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适合从事教师职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3、具备或正在申请应聘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者须在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高校具有相关专业的非师范应届本一及以上毕业生,聘用上岗三年内须在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有关规定不能续聘。 二、招录职位计划 语文:8-10人、数学:8-10人、英语:8-10人、思想政治:3-5人、 生物:3-5人、历史:3-5人、地理:3-5人、化学2-3人、物理2-3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年7月15日。 (二)报名办法: 1、应聘者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相应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如实填写《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年自主招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大小A4,可复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寄学校年招聘教师办公室; (三)报名地点:学校综合楼二楼办公室(1)、(2)。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月7月20日7:30—11:00(逾期不予收理);地点:学校综合楼二楼办公室(1)。 现场确认须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二吋彩色证件照2张;大学学习期间的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复印件和证件照学校留存。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所造成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面试时间:月7月20日7:40—11:00;地点:综合楼二楼会议室(2)。 考核时间:月7月20日7:00集中;地点:综合楼一楼会议室(6)。 五、招考程序 报考人员必须经过“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面试→课堂教学考核→公示→体检”等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考核小组在7月20日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学校的面试。 2、面试:面试内容:从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面试按招录职位计划的1:3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参加课堂教学考核候选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参加课堂教学考核环节考核)。 3、课堂教学考核:上课或说课。范围:普通高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教材研读能力,教学设计,组织能力等)。评价依据:《常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成绩须大于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1:1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短信通知本人,同时,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一周。 5、体检:拟录用人员须医院医院或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请索取正规费用票据)。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见习期为一年的《聘用合同书》,第一年考核合格,可续签续聘。 七、待遇 参照省、市有关政策,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满工作量,见习期年薪不低于人民币4万元,按工作绩效有增加,往后逐年递增。 本《简章》解释权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校长室。 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