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居住地:应在金城镇开发区或周边乡镇居住,熟悉金坛地区交通路况,具有金坛区常住户口; (四)年龄: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五)要求持有B1、A2或A1驾驶证,实际驾龄三年及以上(需出具证明材料),限男性; (六)体格要求:身高cm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身体健康。 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技术,无不良驾驶记录;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时间:年8月30日至8月31日(8:00—11:00,14:30—17:00) 地点: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填写填写《年医院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实践考核 医院《人才招聘管理办法》成立招聘临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确定实践考核人选,报名人数不够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内容:驾驶技术。 四、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及心理测定:根据实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定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或心理测定不符合要求的,按实践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医院网站予以公示,时间7天。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以合同制形式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已有工作单位者在聘用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无其他人事、交通、医疗等纠纷。 (三)待遇:医院自主招聘,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参照按我院非在编人员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82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