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文件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金坛分局 联合发文 明确了金坛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 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金坛区社会保险基数主要有以下变化: 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元,下限不得低于元。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此期间月缴费基数最低为元,最高为元。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不低于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从今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最新统一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标准确定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数,由于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明显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因此,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标准首次出现下调。而下限标准的增长是因为职工工资在正常增长,但下限标准的增长率仅为7.7%,低于去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增长率,也低于去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增长率。 此外,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以及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的基数为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元。 观看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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