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在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快速高效处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区人民法院、金坛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将于年5月2日挂牌成立。该中心的成立将最大限度地缩短事故处理进程,让事故双方走进一扇门,办完所有事。 工作职责 1、接报案后,处理事故交警、保险公司等人员及时提醒事故当事人同时报案。 2、办案民警调查取证后及时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向事故当事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随后将卷宗相关材料移交综合服务中心。同时,主动引导事故当事人到服务中心进行案件调处。 3、不涉及伤残的案件由各保险公司直接调解处理。 4、涉及伤重需要伤残鉴定的案件,由法院鉴定部门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鉴定机构的选择,待出具报告后进行调解处理。 5、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调处程序、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纠纷的调处程序一律张榜公示。 6、调解成功的案件,材料齐全的可由保险公司当场接收,在限定的时间内将赔付款打入当事人指定的银行卡。 7、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与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窗口、交通事故审判庭有机融合,形成救济互补的网络,一旦出现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及时将当事人引导到法庭,避免当事人奔波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