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常州市金坛区年幼儿园、小学、初中

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基函〔〕5号)、《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关于做好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教发〔〕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就做好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51号)、《市政府关于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年)》(常政发〔〕号)、《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坛政发[]76号)精神,以教好每一位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所有适龄少年儿童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进我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保障学位。根据全区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少儿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各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保障施教区内每个适龄少儿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2.就近免试。幼儿园招生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教发展为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施教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进一步降低义务教育公办热点学校择校比例;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新生入学必须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不得借各种名义违规编班。

三招生工作(一)幼儿园1.入园对象。有金坛区户籍或在本区有相对稳定住所、相对稳定工作,持有居住证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均可入园。

2.入园条件。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报名;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任何幼儿园一律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条件许可的应尽量吸纳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3.金坛区实验幼儿园继续试行划区招生的办法。生源不足部分继续采取摇号招生的办法。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摇号办法详见“金坛区实验幼儿园招生通告”。

4.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幼儿园在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关于收费:各幼儿园根据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收费,不得自立名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择园费。

(二)小学

1.入学对象:凡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金坛区户籍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均应按合法固定住所划定的施教区,进入相应的学校一年级就读。

2.入学办法:

(1)金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下列证件,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施教区小学报名:

①户口簿,②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公有产权房屋租赁证、拆迁安置协议等),③儿童预防接种卡,④学前教育资料等。

(2)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凭下列证件,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居住证(在现居住地连续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④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就业证明(有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金坛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⑤儿童预防接种卡,⑥学前教育资料等。(备注:若入学金坛区农村学校,对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年限和就业年限不作要求)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小学于6月15日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张贴经教育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通告,7月1日、2日为全区小学统一报名时间。7月10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年金坛城区小学施教区划分方案

(试行)

1.段玉裁实验小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金山路,南:钱资湖,西:老丹金漕河,北:鑫坛大道(原南环二路)折至西环二路。

(2)施教区主要覆盖

朱庄花苑、朱庄村、万士新村、金沙苑、东社村、南戴村、半岛花园、城南花园、南洲花园、西下坵、九洲里花园、南洲村等。

2.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殷雪梅小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汇贤路经金坛大道折至省道,南:钱资湖,西:东环二路、金山路,北:峨嵋路。

(2)施教区主要覆盖

景潭花园、徐塘新村、金巢公寓、华城二村、吾悦新城、碧桂园、金河花园、左邻右里、碧水华庭、玫瑰园、峨嵋新村、华达名都、新城东苑等。

3.东城实验小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汇福路,南:金坛大道,西:汇贤路,北:晨风路经金湖路折至良常路。外加:东方新都。

(2)施教区主要覆盖

皇家华园、金湖花园、汇贤苑、恒联国际、金江苑、华胜新村、青年公寓、东方新都、玉山花园等。

4.河滨小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东环二路,南:鑫坛大道(原南环二路),西:西环二路折至老丹金漕河,北:南环一路经虹桥路折至县府路,再向南过华罗庚公园,从市场路经东环一路折至虹翠路。外加:御湖豪庭。

(2)施教区主要覆盖

河滨新村、金海湾、愚池新村、虹桥新村、城市花园、新安花园、翠园新村(虹翠路以南区域)、紫薇苑、松庄别墅、金城尚品、御湖豪庭等。

5.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虹桥路折至县府路,南:南环一路,西:丹金漕河,北:东门大街。不含:御湖豪庭。外加:愚池湾公寓。

(2)施教区主要覆盖

南园一村、南园二村、滨河广场、弘化新村、公园新村(县府路以西区域)、刘家塘、司马坊、中山路小区、愚池湾公寓等。

6.朝阳小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东环二路,南:虹翠路,西:老丹金漕河经东门大街折至县府路,再向南过华罗庚公园,从市场路折至东环一路,北:老丹金漕河。

(2)施教区主要覆盖

仓房小区、金沙花园、金彩花园、怡沁园、金谷华城(东环二路以西区域)、北园新村、金源福地、东园新村、御花园、寺巷村、公园新村(县府路以东区域)等。

7.华城实验小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汇贤路经良常路折至省道,南:峨嵋路,西:东环二路折至老丹金漕河,北:盐港路。

(2)施教区主要覆盖

华城嘉园、名仕家园、书香苑、美丽华公寓、金胜花园、华苑新村、古石林、金水湾、宜景苑、百鑫家园、紫竹苑、翠堤湾、圣东福地、胡姬花园、金谷华城(东环二路以东区域)、焦园村、凯尔尚郡、东方村、东村等。

8.西城实验小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老丹金漕河,南:西门大街,西:丹阳门北路经北环西路折至文化路,北:良常路。

(2)施教区主要覆盖

白凉亭新村、幸福新村、亲亲家园、新华大厦、春草塘、华中小区、春风新村、凤凰城等。

9.常胜小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老丹金漕河从西门大街折至文化路,南:老丹金漕河,西:白龙荡村和西岗村交界,北:北环西路。

(2)施教区主要覆盖

颐和世家、金水华都、园田新村、望华新村、文化新村、八角井小区、景阳花园、文萃苑、文荟苑、金桂美庐、文昌花园、金溪新村、长塘新村、龙山新村、西庙村、南瑶村、白龙荡村等。

10.城西小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丹阳门北路经良常路折至老丹金漕河,南:北环西路,西:新丹金漕河,北:盐港路。

(2)施教区主要覆盖

城北小区、阳光花园、金城花园、丹丽花园、丽锦家园、美地蓝庭、清华园、五星家园、园区新村、元巷新村、上庄村、联城村、邮堂庙等。

(三)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经小学毕业考核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按施教区相对就近直接升入初中就读,年满16周岁但尚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修业生,提供必要证明后也按施教区直接升入初中。

2.招生办法:

(1)二中、三中、五中、常州第二十四中学金坛分校(段玉裁中学)等四所城区初中,按学生合法固定住所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应届小学毕业生的相关资料由毕业小学负责登记,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按施教区派位给相应初中。

(2)岸头实验学校、指前实验学校、华罗庚实验学校等三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继续实施对口直升的办法。

(3)其他初中,继续按照划定的范围,免试对口直升招生。

(4)全区初中新生的派位工作由教育科组织。派位工作将于6月25日结束。各初中应于6月25日到教育科领取七年级新生花名册和《年金坛区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表》,打印入学通知书,于6月26日将入学通知书上报教育科。7月1日、2日为全区七年级新生报名时间。

年金坛城区初中施教区划分方案

(试行)

1.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坛分校(段玉裁中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华阳南路,南:钱资湖,西:老丹金漕河,北:鑫坛大道(原南环二路)折至西环二路。

(2)施教区主要覆盖

吾悦新城、碧桂园、半岛花园、朱庄花苑、朱庄村、万士新村、金沙苑、城南花园、南洲花园、九洲里花园、南洲村、西下坵、南戴村、东社村等。

2.华罗庚实验学校(初中部)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虹桥路折至县府路,南:南环一路,西:老丹金漕河,北:东门大街。不含:御湖豪庭。外加:愚池湾公寓。

(2)施教区主要覆盖

南园一村、南园二村、滨河广场、弘化新村、公园新村(县府路以西区域)、刘家塘、司马坊、中山路小区、愚池湾公寓等。

3.第二中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老丹金漕河,南:老丹金漕河延伸至白龙荡村,西:后阳村、白龙荡村区域,北:盐港路。

(2)施教区主要覆盖

幸福新村、亲亲家园、白凉亭新村、新华大厦、华中小区、春草塘、春风新村、凤凰城、颐和世家、金水华都、景阳花园、文化新村、文萃苑、文荟苑、金桂美庐、金溪新村、丹丽花园、城北小区、丽锦家园、清华园、美地蓝庭、阳光花园、金城花园、五星家园、上庄村、后阳村、培丰村、南瑶村、白龙荡村等。

4.第五中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汇福路,南:钱资湖、金坛大道,西:华阳北路经下塘河折至华苑北(南)路,经鑫坛大道(原南环二路)折至华阳南路,北:东康路经省道折至晨风路。外加:东方新都。

(2)施教区主要覆盖

徐塘新村、华城二村(华苑南路以东区域)、华苑二村、古石林、名仕家园、金水湾、书香苑、紫竹苑、宜景苑、百鑫家园、翠堤湾、金湖花园、左邻右里、华达名都、新城东苑、小坵村、玫瑰园、峨嵋新村、皇家华园、汇贤苑、恒联国际、金胜花园、职教公寓、美丽华公寓、金江苑、华胜新村、东方新都、东方村、东村等。

5.第三中学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华苑南路、华苑北路经下塘河折至华阳中路、华阳北路,南:鑫坛大道(原南环二路)折至西环二路,西:老丹金漕河,北:盐港路。不含:华罗庚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外加:涑渎区域。

(2)施教区主要覆盖

仓房小区、金沙花园、金彩花园、怡沁园、金谷华城、北园新村、金源福地、东园新村、御花园、寺巷村、愚池新村、御湖豪庭、河滨新村、金海湾、虹桥新村、城市花园、新安花园、翠园新村、华苑一村、华苑三村、华城二村(华苑南路以西区域)、焦园村、华城嘉园、圣东福地、胡姬花园、凯尔尚郡、景潭花园、金巢公寓、黄庄村、涑渎村、方边村等。

(四)特殊学校招生

1.盲童入学:可与苏州盲校或南京盲校联系,各校应为适龄盲童就学做好切实有效的服务工作。

2.聋童入学: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负责适龄聋哑儿童学生的入学。

3.智障儿童入学:对经常州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中轻度的智障儿童,一般直接进入学区内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对常州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中、重度的(IQ值在55以下)智障儿童,学校要摸清情况,及时与教育科联系,原则上进入“金坛区启智学校”就读;对有其他严重疾病,必须由家长监护和进行治疗的,不适合到启智学校寄宿就读,原则上就近随班就读,或由施教区小学会同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商定送教上门学习方案。

4.肢体伤残儿童入学:由家长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肢体伤残情况,负责安排至最适合的学校就学。

(五)体育特长生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基函〔〕5号)中关于特长生招生的规定,年,金坛区第二中学、金坛区第五中学分别招收足球、篮球类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另见《年常州市金坛区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六)港澳台胞异地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

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在其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如无房产,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七)相关事项

1.施教区:施教区由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学校布局和学区适龄学生生源变化情况划定,由于年秋季未有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各小学、初中施教区仍执行年划定的施教范围。(↑上文有)

2.户籍问题:学生的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3.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区属于自己产权并实际居住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产(不包括商业用房)。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在施教区公办学校依法入学:

(1)适龄学生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但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父母离异、单亲,学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学生户籍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学生户籍随父母且户籍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1.加大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各校要采取多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及学区范围、报名时间地点,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确保我区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各校应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号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规范收费行为。各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区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乱收费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突破难点,推进均衡

1.围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控制因择校而产生的大班额和大校额现象。

2.严格控制班额。在确保施教区内每个适龄少儿都有一个公办学位的前提下,小学起始年级的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进行小班化教育试点。

3.要努力保障区域内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权利。对有相对稳定住所、相对稳定工作,符合就读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各学校要确保其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疑难解答:

?怎样理解房产证(产权证)?

房产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

?怎样理解“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儿童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小学最近就属于“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如何入学?

该类适龄儿童到施教区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儿童本人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

②父母结婚生育后,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③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此类适龄儿童入学应由有关学校登记后报区教育局协调解决。

案例:

小明出生后,全家三人的户籍就和爷爷、奶奶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实际居住在产权证为小明爷爷所有的住处。去年,小明的父母在金坛另购买了一套住房,但全家一直没有去居住。今年,小明即将小升初,应到父母新购买的房子相对应的小学入学,而不能到房子产权证是爷爷的住处相对应的小学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中的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户籍在外施教区怎么入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程序办理入学:

①适龄儿童的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为不在金坛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

②法定监护人离异或单亲家庭,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所持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

?家长有两套以上独立产权房(都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凡有两套以上独立产权房,父母应以一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三人户籍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独立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该住房属于哪个小学学区,就到哪所公办小学就读。

?二手房购买者的适龄儿童入学有何规定?

小学新生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办理好二手房产权证及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热点学校施教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其它此类适龄儿童入学由学校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拆迁户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适龄儿童家庭因拆迁原因尚未重新购房或安置房仍未交付的,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到适龄儿童原来居住地对应的学区小学入学,也可到安置房施教区、且有空余学额的小学入学。

?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年如何招生,是否仍然采用摇号招生的办法?

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年的空额学额仍将采取面向城区其它9所小学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户籍必须和法定监护人保持一致,而且“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也必须保持一致)摇号招生的方式。

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年摇号招生:

登记时间:6月9日

摇号时间:6月17日下午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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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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