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窗帘人"↑即可免费订阅 第期1 长荡湖水厂窗帘询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长荡湖水厂窗帘询价采购项目实施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春为坛采询-号 采购项目名称:长荡湖水厂窗帘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内容为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所需的长荡湖水厂窗帘询价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采购预算:人民币6.5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窗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询价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1、如贵单位愿意接受邀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请于年8月28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询价通知书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4、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以上材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采购文件。 (2)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9月7日下午15:00-15: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9月7日下午15:30整(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室(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报价文件接收人: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2)采购代理单位: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