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经办通知?? 根据国家年春节假日安排,结合江苏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的集中统一经办需要,经省人社厅研究决定,年春节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时间有变化,具体为: 01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假日期间,网上服务正常开展,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02将2月7日、8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2月9日至13日为结算期;14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 金坛区融媒体中心出品来源:常州人社 编辑:蒋雨辰 责编:吴文婷 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