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9-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白癜风专家李从悠 http://m.39.net/pf/a_4350709.html

1

2月8日?星期一今日天气阴3℃-12℃

明日天气多云5℃-13℃

浏览约需3分钟

规范华容区公共资源交易的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区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据节约成本、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试行)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除依法不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外,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按分级的原则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二章平台服务

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应当按照法定要求确定,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无偿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以及音视频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归档保存,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查阅

第九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一)行使任何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二)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等中介服务

(三)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平台交易

(四)干涉市场主体选择依法建设和运行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非法扣押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

(六)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七)违法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需收费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发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进场交易原则

第十二条下列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鄂政办发[]56号文件》

(二)政府分散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40万元人民币以上,工程类6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依法采购。本着节约成本、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原则,更好的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分散采购项目可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也可以自行采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开评标现场秩序维护,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资料统一刻录存档。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开标时,必须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或群众代表到监控室实时监督。

(三)各类扶贫项目(鄂公共资源局[]24号文件)

第十三条进场交易范围以外的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项目,根据需要和自愿的原则进行,可在电子商城采购或采取询价方式进行也可以由各单位按“三重一大”会决制方式进行。

第四章交易规则和程序

第十四条进场交易项目,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规则和方式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交易实施主体应当到交易中心办理进场交易项目登记手续,并在国家、省规定的媒体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交易信息公告。(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