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薛埠镇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充实城管薛埠中队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中队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能长期在户外工作。 2、具有金坛户籍。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学 历 备注 城管队员 3 1:2 大专及以上 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1、报名时间:年5月7日—年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薛埠镇组织办(镇政府三楼室),联系,虞雁。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见附件。 (二)考试 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总分为分,其中:笔试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3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7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总成绩考试结束后统一在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政审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两年一聘。年劳动待遇原则上不低于5.8万(含五险一金)。 六、监督 监督 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招聘城管中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人民政府 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