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日前一则

“南康区朱坊乡6名学生逃学去游泳全部遇难

视频已在朋友圈疯传”的消息

引发网友议论、转发。

而事实上,经过我区有关部门核实,视频所传内容并不属实!!!该视频其实为年5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市薛埠镇一家琉璃瓦厂附近,3名男童先后掉入池塘不幸溺亡的现场。

视频截图

  在网友提供的视频上看到,视频事发地是一口泥塘,泥塘边有不少围观的村民,现场哭声一片,撕心裂肺。几名成年人下塘将溺亡孩子抱上岸边进行抢救,还有几名身穿制服的民警也参与了救援,画面十分悲痛。画面中夹杂着零碎的话语,细听了一会,发现并不是南康口音!!!

昨晚

江西二套都市频道也刊播看了辟谣信息

视频截图

无独有偶!

这两天

万载   

  ↑相关视频

  视频内容为:在一个泥泞池塘边上,疑似有几名小孩溺水身亡,家属在旁边大声痛哭,有含糊不清的方言,和万载黄茅方言有点像。

  黄茅镇派出所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开展了调查,经过多方核实最终确定这是一起“网络传谣事件”。民警表示:已查实该段视频所传内容不实,并已找到来源。该视频为年5月6日下午3时许,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市薛埠镇一家琉璃瓦厂附近,有三名男童先后掉入池塘中不幸溺亡的现场。

  ↑江苏媒体报道的事件版面

  ↑黄茅派出所给出的辟谣证据

  

着实可恶的传谣,希望广大万载群众擦亮双眼,不要随便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视频。要知道,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可是对网络传谣有明确的定刑标准哟!

  网络传谣最高可判七年

  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文规定——网络传谣最高可判七年。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大家自觉转起

做一个不信谣、

不传谣的好网民 

来源:综合赣州大江网、江西二套都市频道









































白癜风临床专家
白癜风临床专家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