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 “南康区朱坊乡6名学生逃学去游泳全部遇难 视频已在朋友圈疯传”的消息 引发网友议论、转发。 而事实上,经过我区有关部门核实,视频所传内容并不属实!!!该视频其实为年5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市薛埠镇一家琉璃瓦厂附近,3名男童先后掉入池塘不幸溺亡的现场。 视频截图 在网友提供的视频上看到,视频事发地是一口泥塘,泥塘边有不少围观的村民,现场哭声一片,撕心裂肺。几名成年人下塘将溺亡孩子抱上岸边进行抢救,还有几名身穿制服的民警也参与了救援,画面十分悲痛。画面中夹杂着零碎的话语,细听了一会,发现并不是南康口音!!! 昨晚 江西二套都市频道也刊播看了辟谣信息 视频截图 无独有偶! 这两天 万载 ↑相关视频 视频内容为:在一个泥泞池塘边上,疑似有几名小孩溺水身亡,家属在旁边大声痛哭,有含糊不清的方言,和万载黄茅方言有点像。 黄茅镇派出所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开展了调查,经过多方核实最终确定这是一起“网络传谣事件”。民警表示:已查实该段视频所传内容不实,并已找到来源。该视频为年5月6日下午3时许,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市薛埠镇一家琉璃瓦厂附近,有三名男童先后掉入池塘中不幸溺亡的现场。 ↑江苏媒体报道的事件版面 ↑黄茅派出所给出的辟谣证据
着实可恶的传谣,希望广大万载群众擦亮双眼,不要随便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视频。要知道,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可是对网络传谣有明确的定刑标准哟! 网络传谣最高可判七年 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文规定——网络传谣最高可判七年。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大家自觉转起 做一个不信谣、 不传谣的好网民 来源:综合赣州大江网、江西二套都市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