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对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调查处理的通报》。 以下为全文↓↓↓ 针对家长和网友的反映,经查,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给予袁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教育部门将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对教师的教育管理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育全过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金坛区教育局 年7月8日 此前报道 金坛区教育局对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展开调查 6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学生缪某某,在作文课结束后跑出教室,翻越栏杆坠楼身亡。 6月18日,金坛区教育局发布通报,正式对坠楼女生缪某某班主任、金坛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展开调查。据金坛区教育局网站消息,媒体报道和网友反映,金坛区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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